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教育部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1.申报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1)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校领导职务的专家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创新团队建设与“985工程”、“211工程”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
5.按照如下11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能源、信息、生命、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6.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得申报。
二、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在7月11日前将填写完成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发送到Email:stm@ustc.edu.cn。申请材料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括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逾期将不接受申请。纸件的提交方式再行通知。
教育部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3个。各单位限报1项,若各单位申报数总和超过教育部的限项数,科技处将组织校内评审确定最终上报团队名单。
联系人:闵石头
联系电话:3606546
科技处
2011-06-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