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实验室:
一、请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老师按要求积极申报:
1、科技部863计划、支撑计划、重大专项、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2、国家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项目
3、国家财政部成果转化资金计划项目
4、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5、省科技厅火炬计划项目
以上需要提供当年财政拨款及相关科技成果在合肥地区转移转化的证明材料。
二、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和已认定并考核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分中心)也可申报。
科技处受理截止时间:11月30日
各类《申请表》需要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3606547
电子版提交至: taoli@ustc.edu.cn
纸版提交:行政楼119房
科学技术处
201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