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和财政部对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09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工作,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将2009年度学校财务年终决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决算时间
财务处于
二、经费指标IC卡的年审和经费使用情况核对
1.2009年经费指标卡结存在2010年可继续使用(按学校规定需要当年清零的指标卡除外),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
3.2009年度各项经费使用的详细信息,财务处将及时上网公布,持卡人可以在校园网财务处主页上查询相关信息。查询中遇到问题或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处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3602359)。
三、卡点业务结算
各卡点于
四、清理暂付款
1.凡已具备报账条件而未报销的暂付款,请各单位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督促相关经办人在年底前抓紧时间报销清账。
2.对于已具备报销清账条件,无特殊理由不清账且又超过规定清账期限的,财务处将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实施工资扣款处理。
五、缴销票据
各单位领取的各类财务收据和税务发票无论是否使用完毕,都必须在年底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缴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各二级财务单位根据学校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要求,安排内部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及时与财务处核对经费拨款数额,清理各项债权债务。同步辐射国家实验室、北京教学管理部、校医院、附中、幼儿园等并帐单位于
2.经核定有上缴或返还学校各类款项的单位,请按照职能部门的通知规定,在年底前足额上缴或返还学校。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3606413、3606410、3600670、3602359
财务处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