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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29 02:45:00 来源: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取得良好效果。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对于确保第二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第一批活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形成反“四风”、改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实践活动越往后,需要整改的问题就越集中,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兑现承诺的期望值就越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动真格、打硬仗,出成果、见成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现就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用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紧盯“四风”顽瘴痼疾彻底改。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基础上,前后接续、力度不减,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等问题;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仍然难办等问题;解决及时行乐、特权现象和挥霍浪费、奢靡享乐“隐形”、“变种”, 楼堂馆所变身“创业大厦”、“研发中心”,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等问题。


  分层分类解决重点问题。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国有企业重点解决随意决策、铺张浪费等问题;乡镇、街道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无力、优亲厚友等问题。


  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继续深入落实中央部署的“7+4”专项整治任务,同时要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一些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收“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等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批活动单位没有开展相关专项整治的,要抓紧开展,务必取得实效。


  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对那些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的,对执行中央部署要求不认真甚至变形走样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没得好处拖着不办的,对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不上心、不研究,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的,要从严监督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及时发现和选拔使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树立正确导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奋发有为、积极作为。


  二、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努力为群众办成几件实事好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梳理听取意见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对目前能够解决的马上办,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限期办,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着眼利民便民,从小事改起,从解决群众饮水、行路、用电、环境卫生、物业管理、老旧小区设施维修等具体困难做起,特别要关爱农村贫困人口、城市贫困居民、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和特殊人群,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各地各单位都要作出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进展情况要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以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为群众解难事。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目前有条件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信访积案中反映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牵头负责,强化责任,集中攻坚,努力解决。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上级党委和政府要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千方百计推动解决,既不能束之高阁、绕着走、往外推,也不能说大话甚至乱开政策口子、过分承诺、不可持续,更不能用花拳绣腿的“面子工程”糊弄群众。


  三、攻坚克难解决好基层联系服务群众问题


  整顿建强基层组织。对前期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已经整顿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回潮”;效果不明显的,由县、乡领导挂村联点,限期整顿到位。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突出政治标准,明确“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具体选配标准,严格规范推荐、选举、审批等工作程序,加强对换届全过程的跟进指导,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查处拉票贿选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强化党员日常管理,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


  落实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在村和社区全面推行民主管理制度,凡涉及群众基本权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 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决策,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两委”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普遍进行一次评议。


  健全服务群众体系。建立完善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平台,上下衔接优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能。在村和社区推行为民代办服务,为群众代办各类证照、社保低保、户籍计生等事项。推行村干部轮班和社区干部错时上班等制度,公开干部联系方式,坚决防止基层干部空岗、服务站点空置、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等问题。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由县一级统一编制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凡不属于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取消、工作相近的一律合并、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下放,切实整改基层牌子多、台账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同时,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行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制度,着力解决一些基层组织没人管事、没钱办事、没地方议事等问题,切实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形成重视基层、关爱基层的正确导向。


  四、务求实效建章立制


  把中央出台的制度承接好。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等管理,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制度规定,对需要配套的,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对需要细化的,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规定。


  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注重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防止短期效应。市、县机关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执法监管部门重点围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围绕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民主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领域基层党组织都要重点围绕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市、县机关要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制定每项制度都要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要从群众角度出发,不能只方便自己、不方便群众。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对那些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要坚决叫停。


  五、切实强化正风肃纪


  认真执行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同时,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制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高度重视群众路线官网网民留言和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充分运用巡视、审计和干部考察等成果,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强大震慑,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既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又要慎重稳妥,防止简单粗糙。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形成明确政策意见,并注意统筹协调,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偏颇、宽严皆误。要立足教育提高,对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干部,只要主动讲清问题,深刻认识,认真纠正,有的可不予追究,有的可免予处分。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查摆收“红包”,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领导和督导。各级党委(党组) 要善始善终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克服过关思想和松劲情绪,防止前紧后松。省区市党委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 要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市、县党委要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不能用抓下面代替抓自己。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前段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制定、及时上报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并严格审核把关,指导抓好落实。中央巡回督导组和各级督导组要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有效传导压力,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指出、督促问责。


  上下联动解决问题。对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事项要认真梳理分析,该上级主动的上级要主动认领,该下级主动的下级要主动解决,该上下共同拿方案的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防止矛盾积压。省、市、县党委要建立联动整改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部门,要上下协力,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督促第一批活动单位深化整改落实,促进第一批和第二批活动单位前后衔接、密切配合,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列出清单公开整改。市、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回应”的要求,与人对应、与事对应,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并在当地媒体公开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公开。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和清单,可在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村、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其他基层组织要针对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布。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集中通报整改情况,组织群众评议, 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补课”。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对活动的感受评价。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加强言论评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结合起来,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造福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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