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规定,为加强项目管理,教育厅将对我校承担的安徽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 2001-2007年立项而未结题的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类重点和一般项目(详见附件1结题项目清单);
2、材料要求: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对照申请书(或任务书)填写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将总结报告和附件材料(包括主要论文复印件,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纸件一式三份由各单位审核并填写单位意见后统一上报科技处,电子件发送到:xuminhf@ustc.edu.cn;
3、时间节点:上述工作请于2009年6月25日前完成。
联系人:许旻,电话:0551-3601955,Email:xuminhf@ustc.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09-6-9